37歲的餘某,男,初中文化,溫州市區人,在鹿城區某派出所當協警。
  3月5日晚,溫州某駕校員工李某,因與朋友賭博被抓,關在餘某工作的派出所內。餘某得知,李某不想被單位知道他賭博的事,就告訴李某,可以幫他想辦法搞定這事。李某信了。
  餘某其實知道自己幫不了李某,卻向李某提出,需要好處費50000元。李某同意給餘某好處費15000元,但由於錢湊不齊,後來只付了10000元。
  餘某對辦案民警說,李某是其朋友,希望案件能快點辦完,辦案民警沒理會。
  最終,李某被罰款500元,關鍵是行政處罰書上還寫明瞭單位名稱。李某意識到自己被騙了,就向派出所反映了情況。
  案發後,公安機關追回10000元還給李某。
  昨天下午,溫州市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,餘某構成詐騙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9個月,罰金1000元。
  本報通訊員 鹿軒
  本報駐溫州記者 苗麗娜
  (原標題:謊稱能幫賭徒逃避處罰 協警騙得1萬元好處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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