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呼和浩特政協原主席張彭慧自殺,而就在就在張自殺前不久,被公認和他私交甚密的呼市原副市長薄連根受審。判決書稱,薄受賄總額約4千萬元,給國家造成8千餘萬損失,2罪並罰判其死緩。據瞭解,宣判後薄表示要上訴,並大喊"有話要說",但話音未落就被羈押出門。(9月18日《華商報》)
  呼和浩特政協原主席張彭慧自殺原因,到目前仍是個謎,相關方面對此也諱莫如深。而此前與之私交甚密的呼市原副市長薄連根,當判其死緩時,其當庭即高喊“有話要說”,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薄連根話音剛落就被羈押出門。至於“有話要說”是否與張彭慧有關,這不得而知,也不好妄加揣測。但不論怎樣,既然是公堂之上,就該給其說話的權利,不妨聽聽或許於反腐也有益。
  “有話要說”,不外乎兩種情形:一是完全為自己開脫辯駁,二是要舉報立功揭露秘密。而法庭之所以“果斷”將其羈押出門,是害怕節外生枝,擔心揭開官場內幕捅了婁子,造成“不良影響”不好收場嗎?但法庭應是一個給人說話的地方,辯白也罷舉報也好,應無禁忌,這於案件審判及獲取腐敗線索都好處多多。即便是為自己開脫,這也是法律賦予的權利,兼聽則明嘛,又豈可“無聲”羈押出門?
  “人之將死其言也善”。若是薄連根舉報,那就非同小可,或許就是重要的反腐線索,因為一個副市長所掌握的內幕,絕非雞毛蒜皮的事兒。而被如此羈押出門,線索就有可能“爛”在獄中,並使一些真相成為永遠的秘密。公堂之上不讓說,莫非要私下裡說,這法庭究竟是在維護誰的利益?法庭不應成為獲取意外線索的禁地,更不要害怕因此“手忙腳亂”,而應“廣開言路”,成為反腐及懲治邪惡的大舞臺。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扼殺相關舉報線索,更不可將“舉報”變為“私下聊天”,天知地知、你知我知,將知曉的相關內容變為“內部掌握”,在關鍵時“為我所用”。這其實是一種犯罪行為,是在幫被舉報的腐敗分子“封口”,或想一手遮天,或想捏車打馬,以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。這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警覺,須查一查公堂之上不讓人說話的背後玄機。
  薄連根法庭上“有話要說”,卻被“無聲”羈押出門,這不是個小問題。其究竟有什麼話要在法庭上說,公眾很想知道,但絕非相關部門相關人員擔當“傳話筒”,而是要見到其當面“倒豆子”,以免有人捋著舌頭傳話,或藏著掖著,說不定倒出十粒“豆子”,到反腐部門兜里就只有一兩粒。相信,這絕非臆想,而是不容迴避的現實。說不定“有話要說”,就是一把能打開張彭慧自殺之謎的金鈅匙;還會為當地進一步反腐,開闢新的通道。但願“有話要說”能有下文,並給其公開說話的機會,其實這於各方都不是壞事。只有害怕“有話要說”的人,才真的心中有鬼,才會想方設法不讓其說話。
  文/崔恆清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法庭高喊“有話要說”,豈能無聲羈押出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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